(2016)黑0602执1104-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6
案件名称
蒲金涛与崔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蒲金涛,崔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1104-1号申请执行人蒲金涛。被执行人崔明。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1104号蒲金涛申请执行崔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四查被执行人崔明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5)萨商初字第1257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晶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镭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