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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1104-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6

案件名称

蒲金涛与崔明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蒲金涛,崔明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1104-1号申请执行人蒲金涛。被执行人崔明。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1104号蒲金涛申请执行崔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四查被执行人崔明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5)萨商初字第1257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晶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王镭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