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0621执恢3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1

案件名称

岳阳县某联社与被执行人周某成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岳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岳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621执恢38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岳民督字第20号支付令,恢复执行申请人岳阳县某联社与被执行人周某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联社向本院出具书面证明,证明被执行人周某成已向申请执行人岳阳县某联社偿还借款20000元,并同意了结本案。据此,本院(2015)岳民督字第20号支付令执行完毕,依法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鲁 山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陶珍珠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