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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282执2804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13

案件名称

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青岛雄基模具有限公司、杨宏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青岛雄基模具有限公司,杨宏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2804号申请执行人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5号北京发展大厦1509室。法定代表人佐藤良治,总经理。被执行人青岛雄基模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东元庄村。被执行人杨宏。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岛雄基模具有限公司、杨宏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