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鲁0282执304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于先涛与毛伯全、孙金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先涛,毛伯全,孙金华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3046号申请执行人于先涛。被执行人毛伯全。被执行人孙金华。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于先涛与被执行人毛伯全、孙金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生效。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涛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