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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1322执71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14

案件名称

罗显裕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新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新化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结案通 知 书(2016)湘1322执717号申请执行人:罗显裕,男。法定代理人:罗光细,男。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化支公司。负责人刘新武,该公司经理。你们双方于2016年7月26日履行了(2016)湘1322民初213号民事判决书。另收取执行立案费100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该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邹铁斌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