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闽09民初11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7-07-02

案件名称

原告明策伟华有限公司与被告福鼎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福安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宁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明策伟华有限公司,福鼎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福安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宁德市九环燃气有限公司,缪赛玉,许康,王全石,缪兰玉,肖水生,福鼎市绿野环保用品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企业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