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282执298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洪信星与鲁本鑫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洪信星,鲁本鑫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2执2987号申请执行人洪信星。被执行人鲁本鑫。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洪信星与被执行人鲁本鑫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6)鲁0282民初60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曹瑞亮审判员 刁振华审判员 申术国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正强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