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06执67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郑连英与周连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郑连英,周连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6执678号申请人郑连英,女,1963年2月27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周连福,男,1950年9月16日生,汉族。申请执人郑连英与被申请人周连福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30日(2016)豫0106执678号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豫0106执678号案件已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江发兵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郑洪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