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豫0106执678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郑连英与周连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郑连英,周连福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06执678号申请人郑连英,女,1963年2月27日生,汉族。被执行人周连福,男,1950年9月16日生,汉族。申请执人郑连英与被申请人周连福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30日(2016)豫0106执678号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豫0106执678号案件已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江发兵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郑洪生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