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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3民初32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4

案件名称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条,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文书内容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湘03民初32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法定代表人:王化鹏,该协会总干事。委托诉讼代理人:洪跃林,湖南高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叔清,湖南高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经营者:付锡文,男。委托诉讼代理人:易军,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被告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以下简称华银歌城)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1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8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音集协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魏叔清、被告华银歌城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易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音集协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停止侵权,立即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2.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4.3万元;3.判令被告承担为本案诉讼而支付的律师费、公证取证费等其他合理支出费用,共计26694元;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是《掌纹》、《3-7-20-1》、《SuperSunshine》、《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等143首M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曲目清单附后)。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对涉案MV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所涉著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放映权、复制权等。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音集协签订授权合同,约定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拥有的音像作品的放映权、复制权信托音集协管理,且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华银歌城未经音集协授权,亦未经涉案MV音乐电视作品原著作权人授权,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在其经营的KTV娱乐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掌纹》、《3-7-20-1》、《SuperSunshine》、《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等143首MV音乐电视作品,严重侵犯了音集协的合法权益,给音集协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制止侵权行为,保护音集协的合法权益,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特提起诉讼。华银歌城辩称,音集协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拥有涉案歌曲的著作权,华银歌城没有侵犯原告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类似创作作品的著作权;音集协起诉所涉及票据存在重复利用,不应当由被告重复承担;所支付的律师费并未实际支付,不应当由被告承担;起诉歌曲每首赔偿金额过高,华银歌城并非以歌曲盈利,是服务费用;华银歌城的曲库系合法购买。请求依法判决。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音集协提交了如下四组证据:第一组证据: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2015)湘长麓证民字第1072号公证书、(2015)湘长麓证民字第1039号公证书、(2015)湘长麓证民字第1040号公证书各1份;拟证明音集协有权代表原始版权人并以音集协的名义对侵权使用者进行诉讼;第二组证据:北京市东方公证处(2015)京东方内民证字第9443号公证书1份,《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会员作品精选集》第二辑原版光盘封面1份,拟证明滚石音乐公司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原始版权人;第三组证据:湖南省湘潭市湖湘公证处(2015)湘潭湖证内民字第2759号公证书,拟证明华银歌城的侵权事实;第四组证据:公证费发票、消费发票、诉讼代理合同,拟证明音集协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收费依据。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华银歌城对第二组证据的关联性提出异议,认为滚石音乐公司应当提供收取版权费的收费凭证来证实其是涉案歌曲的原始版权人,因北京市东方公证处(2015)京东方内民证字第9443号公证书已对滚石音乐公司享有涉案歌曲原始版权的文件原件进行公证,故本院对该组证据予以采信。华银歌城对第三组证据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公证机关对全部涉案歌曲进行了全程录像,故不能认定侵权事实。因为公证机关录制的歌曲均包括了片头,能够显示歌曲名称、词曲作者等内容,录制的部分与音集协享有权利的作品的相应部分内容一致,华银歌城对真实性提出异议,应举出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故本院对华银歌城的质证意见不予采纳,对该组证据予以采信。华银歌城对第四组证据中的公证费发票认为在该系列的多起案件中均重复使用;诉讼代理合同没有收费发票予以佐证不能证实其已实际支付,应不予认可。本院经审核,公证费发票在多案中确有重复举证使用情形,律师费仅有诉讼代理合同没有相关支付凭证,故本院对该组证据的证明目的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华银歌城未提交证据。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我国唯一的音像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是《掌纹》、《3-7-20-1》、《SuperSunshine》、《Superman》、《Supermarket超级市场》等143首MV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2012年3月6日,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乙方)与音集协(合同甲方)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合同第二条约定,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前述二者仅限卡拉OK经营场所)、广播权信托甲方管理,以便上述权利在其存续期间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完全由甲方行使。上述权利包括乙方过去、现在和将来自己制作、购买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取得且有权做此授权的权利”;第四条约定,“为有效管理乙方授予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乙方于合理范围内有义务协助进行诉讼”;第五条约定,“乙方应将其授权甲方管理的所有音像节目,依甲方提供的音像节目登记表的格式,向甲方进行登记”,第九条约定,“合同自201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2015年1月28日,双方将合同顺延三年,直至2017年12月31日。2012年3月6日,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滚石(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滚石文化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授权滚石文化公司代为向音集协申报音像节目登记表。滚石文化公司依授权向音集协提交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像节目登记表》,该节目登记表中包含《掌纹》等143首作品。根据该节目登记表所标示的作品及对应的著作权人,《掌纹》等143首作品的著作权人均系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27日,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及工作人员和湖南省湘潭市湖湘公证处的公证员来到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友谊广场的华银娱乐KTV,在该场所的8328包厢内进行消费并取得发票号码为20554885的《湖南省湘潭市地方税务局税控发票》1张,消费194元。经公证人员对音集协工作人员携带的摄像机的清洁性进行检查并确定该摄像机内未存储任何数据后,用摄像机对包厢内的情况进行摄像。音集协的工作人员在该包厢的点歌设备上进行点播及切歌操作,先后点播了《掌纹》、《3-7-20-1》、《SuperSunshine》等143首歌曲(即本案涉案歌曲),并对所点歌曲进行了节选播放。节选播放过程中,公证人员在歌曲列表上划“√”对节选播放的歌曲进行标记,对包厢墙壁上的屏幕的播放画面、整个播放过程及包厢现状均进行了摄像。摄像结束后,摄像机交由公证员保管。保全过程结束后,公证员将上述保全证据过程中所摄摄像文件刻录成光盘。2016年1月7日,湖南省湘潭市湖湘公证处出具(2015)湘潭湖证内民字第2759号公证书,记载了进行证据保全的全过程。另查明,音集协为维权支出了公证费、交通费、点歌服务费,且聘请律师参加了诉讼。本院认为,音集协主张权利的内容是《掌纹》等143首涉案歌曲的音像节目。该音像节目的内容表现为通过画面与音乐的有机衔接,共同表达歌曲的情感和情节。由此可见,该音像节目经过了主创者的构思和编排,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不是机械制作的产物,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应受法律保护。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根据涉案节目登记表上载明的著作权人信息,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系涉案相应作品的著作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与音集协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音集协获得了授权,故音集协依法有权对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行为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华银歌城未经著作权人和音集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KTV中通过点唱系统向不特定公众提供《掌纹》等143首涉案作品供公众放映,侵犯了音集协对上述作品享有的放映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本院对音集协要求华银歌城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请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认定。由于音集协没有提交相关证据,现有证据无法确定音集协的实际损失或者华银歌城的侵权获利,故本案适用法定赔偿。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类型、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主观过错程度、经营模式等因素,本院酌情确定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为50000元(含维权合理开支)。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一)(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立即停止侵害涉案《掌纹》等共计143首音乐电视作品(详见附表)著作权的行为;二、被告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赔偿经济损失50000元(含维权合理费用);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94元,由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1294元,被告湘潭高新区华银视听歌城负担24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张雪强审判员  章业尧审判员  马 兰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邹梦月附表序号 演唱者 曲目 1 曹格 掌纹 1 曹格 3-7-20-1 1 曹格 Superman 1 曹格 Super Sunshine 1 曹格 Supermarket超级市场 1 曹格 Superwoman 1 曹格 单数 1 曹格 刮目相看 1 曹格 世界唯一的你 1 曹格 天使忌妒的生活 1 阿牛(陈庆祥) 爱我久久 1 阿牛(陈庆祥) 城市蓝天 1 阿牛(陈庆祥)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1 阿牛(陈庆祥) 妈妈的爱有多少斤 1 阿牛(陈庆祥) 桃花朵朵开 1 阿牛(陈庆祥) 我是你的小小狗 1 阿牛(陈庆祥) 我要为你唱首歌 1 阿牛(陈庆祥) 我在不远处等你 1 阿牛(陈庆祥) 约定 1 XX岳 OK 1 XX岳 爱的初体验 1 XX岳 爱我别走 1 XX岳 分手吧 1 XX岳 改变 1 XX岳 干妹妹 1 XX岳 很难 1 XX岳 两手空空 1 XX岳 路口 1 XX岳 秘密 1 XX岳 讨厌夏天 1 XX岳 我会想念你 1 XX岳 我想要的感觉 1 XX岳 想太多 1 XX岳 小宇 1 XX岳 再见 1 XX岳 自由 1 XX岳 思念是一种病(大陆版) 1 黄品源 狠不下心 1 黄品源 小薇(Remix) 1 黄品源 雨衣 1 黄品源 长假 1 黄品源 海浪 1 黄品源 那么爱你为什么 1 黄品源 你怎么舍得我难过 1 黄品源 谁能让时间倒转 1 黄品源、万芳 麻糬 1 梁静茹 不想睡 1 梁静茹 彩虹 1 梁静茹 对不起我爱你 1 梁静茹 分手快乐 1 梁静茹 孤单北半球 1 梁静茹 可惜不是你 1 梁静茹 宁夏 1 梁静茹 如果有一天 1 梁静茹 闪亮的星 1 梁静茹 丝路 1 梁静茹 听不到 1 梁静茹 我喜欢 1 梁静茹 燕尾蝶 1 梁静茹 纯真 1 梁静茹 喜悦 1 梁静茹 这一天(我们都健康年轻) 1 刘若英 打了一把钥匙给你 1 刘若英 到处乱走 1 刘若英 候鸟 1 刘若英 玫瑰天空 1 刘若英 成全 1 刘若英 很爱很爱你 1 刘若英 后来 1 刘若英 收获 1 刘若英 一辈子的孤单 1 刘若英 梁静茹 Love 1 林忆莲 飞翔 1 林忆莲 风筝 1 林忆莲 铿锵玫瑰 1 林忆莲 梦醒时分 1 林忆莲 伤痕 1 林忆莲 听说爱情回来过 1 林忆莲 为你我受冷风吹 1 林忆莲 夜太黑 1 林忆莲 杜德伟 我心仍在 1 林忆莲 李宗盛 当爱已成往事 1 林忆莲 齐豫 刘美君 What A Wonderful World 1 莫文蔚 爱情 1 莫文蔚 电台情歌 1 莫文蔚 忽然之间 1 莫文蔚 寂寞的恋人啊 1 莫文蔚 没时间 1 莫文蔚 十二楼 1 莫文蔚 双城故事 1 莫文蔚 想一个男生 1 莫文蔚 阴天 1 莫文蔚 爱情真伟大 1 莫文蔚 北极光(粤) 1 莫文蔚 盛夏的果实 1 莫文蔚 怎么了 1 莫文蔚 真的吗 1 莫文蔚 伍佰 坚强的理由 1 莫文蔚 张洪量 广岛之恋 1 任贤齐 爱的路上只有我和你 1 任贤齐 春天花会开 1 任贤齐 好聚好散 1 任贤齐 两极 1 任贤齐 小雪 1 任贤齐 心情车站 1 任贤齐 一个男人的眼泪 1 任贤齐 这样也好 1 任贤齐 I Feel Good 1 任贤齐 冰力十足 1 任贤齐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 1 任贤齐 哭个痛快 1 任贤齐 流着泪的你的脸 1 任贤齐 伤心太平洋 1 任贤齐 天使也一样 1 任贤齐 天涯 1 任贤齐 我是一只鱼 1 任贤齐 心太软 1 任贤齐 依靠 1 任贤齐 阿牛 再出发 1 任贤齐 阿牛 光良 浪花一朵朵 1 任贤齐 李宗盛 我是一只小小鸟 1 任贤齐 舒淇 那一年,这一天 1 五月天 恋爱ING 1 五月天 时光机 1 五月天 知足 1 五月天 爱情万岁 1 五月天 纯真 1 五月天 反而 1 五月天 憨人 1 五月天 好不好 1 五月天 候鸟 1 五月天 借问众神明 1 五月天 罗密欧与茱丽叶 1 五月天 明白 1 五月天 能不能不要说 1 五月天 人生海海 1 五月天 为什么 1 五月天 温柔 1 五月天 相信 1 五月天 心中无别人 1 五月天 永远的永远 1 五月天 有你的将来 1 五月天 终结孤单 附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六)赔偿损失;……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第十五条第一款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