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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581民初333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周某与郭某1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郭某1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81民初3337号原告:周某,女,1983年5月30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临清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洪杰,临清宏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清光,临清宏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郭某1,男,1982年2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临清市。因本案系离婚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暂不予上网。审判员  李秋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子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