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581民初3337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1-28
案件名称
周某与郭某1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临清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清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某,郭某1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鲁1581民初3337号原告:周某,女,1983年5月30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临清市。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洪杰,临清宏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清光,临清宏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郭某1,男,1982年2月15日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临清市。因本案系离婚案件,因涉及个人隐私,暂不予上网。审判员 李秋波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子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