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526执111-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袁忠莲与王江、郑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袁忠莲,王江,郑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526执111-1号申请执行人袁忠莲,自由职业。被执行人王江,自由职业。被执行人郑茜,自由职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忠莲与被执行人王江、郑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袁忠莲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鄂0526民初24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田正清审判员 黄选鹏审判员 黄 江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胜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