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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鄂0526执111-1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袁忠莲与王江、郑茜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兴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兴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袁忠莲,王江,郑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湖北省兴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526执111-1号申请执行人袁忠莲,自由职业。被执行人王江,自由职业。被执行人郑茜,自由职业。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袁忠莲与被执行人王江、郑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袁忠莲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鄂0526民初24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田正清审判员  黄选鹏审判员  黄 江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胜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