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637执保1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6-09-30
案件名称
河北纵横橡胶有限公司与李东来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博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博野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河北纵横橡胶有限公司,李东来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全文
河北省博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637执保16号申请人:河北纵横橡胶有限公司,住所地:博野县。法定代表人:林建雄。被申请人:李东来。本院在审理河北纵横橡胶有限公司与李东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河北纵横橡胶有限公司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询、控制被申请人李东来名下的财产。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冯哲辉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苑 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