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1973刑初1336号
裁判日期: 2016-09-20
公开日期: 2017-02-09
案件名称
方世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方世军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粤1973刑初1336号公诉机关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方世军,男,1968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系广东省东莞市,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天门市。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3月29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逮捕。辩护人吴书文,广东科德(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以东三区检刑诉[2016]12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方世军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7月1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6年8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有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方世军及其辩护人吴书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被告人方世军在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经营盛景公寓,有吸食毒品冰毒的情节,并且贩卖冰毒。2016年3月27日左右一天,吸毒人员黄丽萍(另案处理)去到盛景公寓一楼找方世军购买了100元1小包的冰毒(重约0.2克,下同)。2016年2月底3月初的一天,吸毒人员何江凤(另案处理)通过电话与被告人方世军联系好,后方世军携带冰毒去到东莞市常平镇金汇大厦2座2409室何江凤住处,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何江凤1小包冰毒;3月中下旬的一天,何江凤又通过电话与方世军联系好,后方世军携带冰毒去到东莞市常平镇淘派酒吧,卖给何江凤1小包冰毒(本次毒资暂未支付)。2016年3月19日,吸毒人员张海军(另案处理)与方世军联系好,后张海军去到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经营盛景公寓一楼找方世军购买了150元1小包的冰毒并在该处吸食。2016年3月5日、3月7日、3月9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6日、3月17日、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3月24日,吸毒人员袁荣坤通过手机或微信与被告人方世军联系好,后方世军分别携带冰毒去到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经营的鸿发隆江猪脚饭快餐店,以100元或150元的价格卖给袁荣坤各1小包冰毒。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了现场勘验材料,鉴定意见现场检测报告书,黄丽萍等证人证言,物证缴获的手机,户籍材料等书证,视听资料审讯录像,被告人方世军的供述等证据,并据此认为被告人方世军无视国法,明知是毒品仍多次贩卖给他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方世军否认有贩卖毒品给黄丽萍、何江凤、张海军三人,提出其仅贩卖了两次毒品给袁荣坤的辩解意见。辩护人提出以下辩护意见:1.被告人方世军2016年下旬那次是赠与毒品给何江凤;2.被告人方世军贩卖毒品给袁荣坤的次数为三次;3.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世军在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经营盛景公寓,有吸食毒品冰毒的情节,并且贩卖冰毒。2016年3月27日左右一天,吸毒人员黄丽萍(另案处理)去到盛景公寓一楼找方世军购买了100元1小包的冰毒(重约0.2克,下同)。2016年2月底3月初的一天,吸毒人员何江凤(另案处理)通过电话与被告人方世军联系好,后方世军携带冰毒去到东莞市常平镇金汇大厦2座2409室何江凤住处,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何江凤1小包冰毒;3月中下旬的一天,何江凤又通过电话与方世军联系好,后方世军携带冰毒去到东莞市常平镇淘派酒吧,卖给何江凤1小包冰毒(本次毒资暂未支付)。2016年3月19日,吸毒人员张海军(另案处理)与方世军联系好,后张海军去到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经营盛景公寓一楼找方世军购买了150元1小包的冰毒并在该处吸食。2016年3月5日、3月12日、3月20日,吸毒人员袁荣坤通过手机或微信与被告人方世军联系好,后方世军分别携带冰毒去到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经营的鸿发隆江猪脚饭快餐店,以100元或150元的价格卖给袁荣坤各1小包冰毒。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一)勘验、检查、搜查笔录、侦查实验1.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图及现场照片:证实案发现场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盛景公寓一楼。2.搜查证、搜查笔录:证实依法对案发现场进行搜查,未发现可疑物品。(二)现场检测报告书:证实经尿检,被告人方世军与吸毒人员何江凤、黄丽萍、袁荣坤、张海军对氯胺酮类毒品和吗啡类毒品结果均呈阴性,对甲基苯丙胺类毒品为阳性。(三)物证中兴手机一部:证实为作案工具。(四)书证1.抓获经过:证实根据群众报案抓获被告人方世军,无自首、立功情节。2.被告人户籍材料:证实方世军已达刑事责任年龄等身份情况。3.扣押决定书及扣押物品清单:证实依法从方世军处扣押手机1部。4.微信聊天记录:证实方世军与吸毒人员的聊天情况。5.调取证据清单、通话记录:证实依法调取到(被告人方世军)135××××2435和(吸毒人员袁荣坤)137××××2655多次联系情况。6.房屋租赁合同:证实被告人方世军经营涉案出租楼的情况。7.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为被告人方世军与吸毒人员袁荣坤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6年3月5日、3月7日、3月9日、3月12日、3月14日、3月16日、3月17日、3月18日、3月20日、3月22日、3月24日二人11次联系交易冰毒的情况。8.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为被告人方世军与吸毒人员张海军微信聊天记录,显示2016年3月19日二人1次联系交易冰毒的情况。(五)审讯录像:证实依法讯问方世军,其自愿如实供述等情况。(六)证人证言1.黄丽萍(女,35岁,住湖北省监利县黄歇镇新闸村3141号)证言:证实黄丽萍系吸毒人员,向房东方世军购买过约10次毒品冰毒,每次交易的地点都在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保安室,每次购买100元约1克,第一次是2015年12月份的一天,其他的是什么时候卖的就不记得了。最后一次是2016年3月27日17时许,黄丽萍去到方世军的保安室找到方世军,向方世军购买了100元的冰毒,方世军还赠送了1小包冰毒及吸食冰毒的工具给黄丽萍,黄丽萍拿了冰毒和工具就回到803房,后在房间内吸食了冰毒。黄丽萍辨认笔录:辨认出方世军。2.何江凤(女,24岁,住湖南省新邵县严塘镇坳背村9组8号)证言:证实何江凤系吸毒人员,向老方(方世军)购买过2次毒品冰毒。第一次是2016年2月底(具体日期不详)的一天晚上,何江凤与朋友刘惠一起时,刘惠说想玩冰毒,何江凤同意,后何江凤带刘惠去其租住的东莞市常平镇金汇大厦2座2409室,在路上时,何江凤就打电话给老方,叫他送冰毒过来其住处。老方还没有送到时,刘惠问何江凤要多少钱,何江凤就说一般都是200元,刘惠就给了何江凤200元钱。过了10多分钟,老方就直接送到何江凤家里,何江凤就给了他200元钱,他把1小袋用透明密封袋装的冰毒(重约4克)给了何江凤就离开了。后何江凤和刘惠吸食了冰毒。第二次是3月中旬的一天凌晨0时许,何江凤和刘惠一起在东莞市常平镇淘派酒吧玩,二人都喝多了,刘惠说想玩东西(吸冰毒),何江凤就同意,也就打电话叫老方送货过来店门口。过了给30分钟,老方就送了过来,在酒吧旁边的巷子里给了何江凤,当时店里比较忙,何江凤拿了冰毒(重约4克)放在上衣口袋里就回店里了,后与刘惠一起吸食。这次还没有给钱。何江凤辨认笔录:辨认出老方(方世军)。3.张海军(男,27岁,住四川省仪陇县金城镇罩板村三组15号)证言:证实张海军系吸毒人员,吸食的毒品冰毒是方世军提供的。(2次在方世军处吸食冰毒情况)第一次是2015年10月份的一天下午,张海军去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3号一楼的小房间找房东方世军交租,看见房间内有个水瓶插着吸管,旁边有一点用锡纸包着的冰毒,张海军以前看见过别人吸食,就把那一点冰毒吸食了。方世军回来时,问张海军在干嘛,张海军说试一下吸毒,他当时马上就把水瓶收起来了。第二次是2015年12月份一个早上,张海军有点心情不好,就想起房东那里吸过冰毒,就问他有没有,他就给了一点冰毒,张海军就在他的小房间内吸完了。(1次向方世军购买冰毒情况)2016年3月19日早上,张海军发微信给方世军,想找他拿些冰毒吸一下,他让张海军过去找他。当天17时25分许,张海军去到一楼房东房间找到方世军,就微信转账了100元给方世军,但是方世军说要150元才可以拿,张海军就再次用微信转账了50元张方世军,转账后,张海军就在方世军一的一楼麻将房内吸食了他卖给其的冰毒。张海军还供述其3月24日和3月26日分别微信转账给方世军150元和100元钱购买冰毒没有买成,方世军退了钱。张海军辨认笔录:辨认出方世军。4.袁荣坤(男,33岁,住广东省惠来县青山乡螃蟹管区上寨南八巷3号之1)证言:证实袁荣坤系吸毒人员,在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经营鸿发隆江猪脚饭快餐店,多次向方世军购买毒品冰毒,每次都是买1小袋冰毒,重量大约2克。第一次是去年年中某一天晚上23时许,袁荣坤打电话给方世军问他在不在家,他说在,然后,袁荣坤就去到方世军的住处向他购买了100元1小包冰毒。2016年3月5日10时50分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送点东西(指冰毒),当天11时2时许,方世军来到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门口,给了袁荣坤1小包冰毒,袁荣坤给了方世军150元钱。2016年3月7日10时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他没有回复,当天12时38时许,方世军回袁荣坤微信说他刚刚起床,袁荣坤让他拿东西到其店门口。当天14时许,方世军拿了一些冰毒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门口,袁荣坤给了方世军150元钱。2016年3月9日13时45分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送冰毒过来,一直到当天14时左右,方世军没有回复微信,袁荣坤就打电话给方世军,让他把冰毒送来给袁荣坤,过了一会儿,方世军来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把冰毒给了袁荣坤,袁荣坤给了方世军150元钱。2016年3月12日20时许,袁荣坤打电话给方世军让他送冰毒,当天20时许,方世军拿了冰毒来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给袁荣坤,袁荣坤给了他100元钱,并通过微信发了50元红包给方世军。2016年3月14日13时52分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过20分钟送点东西(指冰毒),到了14时17分许,方世军微信回复说他刚刚睡醒,袁荣坤叫他过20分钟拿东西给其。当天15时34时许,袁荣坤微信让方世军把东西拿过来,不久,他就把冰毒送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的店门口给袁荣坤,袁荣坤给了方世军150元钱。2016年3月16日20时33分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他没有回复,过了一个多小时,袁荣坤打电话给方世军,让他送东西过来,接着,方世军就来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把冰毒给了袁荣坤,袁荣坤给了他150元钱。2016年3月17日10时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他没有回复,袁荣坤就打电话给方世军,让他送东西过来,接着,方世军送冰毒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把冰毒给了袁荣坤,袁荣坤把钱给了方世军。当天14时4分,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问他怎么冰毒里面有玻璃,他说袁荣坤说的是鬼话,袁荣坤让他自己来看,不是的话其是不会出声的,方世军就没有回复了。2016年3月18日22时20分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送个东西过来,还让他带点吸食冰毒的锡纸过来。随后,方世军就拿了冰毒和锡纸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给了袁荣坤,袁荣坤给他150元钱。2016年3月20日22时31分,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送东西,当天22时53分,他微信回复袁荣坤说马上到。过了一会儿,方世军就来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把冰毒给了袁荣坤,袁荣坤给了他150元钱。2016年3月22日23时50分,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送点东西,还让他份量给多一点。过了不久,方世军拿着冰毒来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店门口把冰毒给了袁荣坤,袁荣坤给了他150元钱。2016年3月24日21时31分许,袁荣坤微信联系方世军让他拿东西过来,还让他到了发信息。当天21时52分许,方世军还没有来到,袁荣坤就发信息催他快点把东西拿过来。过了一会儿,方世军就把冰毒送到常平镇振兴三街14号袁荣坤的店门品给了袁荣坤,袁荣坤给他150元。之后袁荣坤就没有跟方世军联系了。袁荣坤辨认笔录:辨认出方世军(老方)。5.袁某新(男,52岁,住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证言:证实袁某新是涉案现场东莞市常平镇镇朝阳二街5号盛景公寓的业主,其于2012年3月将该公寓租给方世军,后得知他涉案被抓获等情况。袁某新辨认笔录:辨认出方世军。(七)被告人方世军供述和辩解的供述6份:方世军是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二街5号盛景公寓的二手房东,其吸食毒品冰毒。(3次贩毒给阿坤的情况)第一次是2016年3月5日10时50分,阿坤发微信叫方世军带点东西和纸(东西就是指冰毒)给他。方世军说起床后马上给他送过去,随后方式军就拿了1小包冰毒骑着自行车去到阿坤的快餐店门口给他,这一次没有收钱,当是给阿坤玩的;第二次是3月12日20时许,阿坤打电话给方世军问有没有东西,有就给他送点过去。方世军说有,然后就拿了1小包冰毒,骑着自行车去到阿坤的快餐店给了他,阿坤给了方世军100元现金,过了10分钟他又发了一个50元的微信红包给方世军;第三次是3月20日22时30分,阿坤发微信叫方世军拿点东西过去给他,方世军回复他马上就来了,大约过了30分钟,方世军就拿了1小包冰毒,骑着自行车到阿坤的快餐店门口给他,第二天中午,方世军看见阿坤发来的一个微信红包,是100元的。方世军接收后就把记录删除了。方世军没有贩毒给张义(张海军),张义发微信红包给方世军是因为欠房租,3月16日张义转账还了50元房租给方世军;3月19日张义又转账还了150元房租给方世军,3月24日张义转账还了150元房租给方世军。张义还有2次在方世军住处吸食冰毒。第一次是3月19日,张义跟方世军说想玩点东西,方世军说想就来玩,当天13时许,张义就来到方世军的出租房一楼麻将室,方世军把1小包冰毒和吸食冰毒的工具给了张义,张义就在麻将室里把冰毒吸食完了。第二次是3月26日张义发微信向方世军买100元的冰毒,后张义转了100元钱给方世军,因为他当时还欠方世军150元,给了这100还欠50元,当天19时30分许,张义来到方世军家里,方世军把1小包冰毒和吸食冰毒的工具给了张义,张义就在麻将室里把冰毒吸食完了。(2次给小凤冰毒情况)第一次是2016年3月上旬一天凌晨3时许,小凤打电话给方世军说她喝醉了,想整点东西(指冰毒),让方世军送到她家里去,方世军想她喝醉了难受,后就在家里拿了1小袋冰毒到东莞市常平镇金汇大厦2座2409号给了小凤;第二次是3月下旬一天凌晨1时许,小凤打电话给方世军说她喝醉了,想整点东西(指冰毒),让方世军送到淘派酒店门口,后方世军从家里拿了1小袋冰毒到淘派酒吧门口给小凤。两次其都是免费给的,每次大约0.2克共0.4克。(1次给小雨冰毒情况)2016年3月28日11时许,小雨在方世的公寓楼一楼遇到方世军,问方世军有没有冰毒,方世军说还有1小包(约0.1克),然后,方世军就从口袋里拿出1小包冰毒给了小雨,没有问小雨要钱。方世军还供述其四次和老乡在其住处吸食冰毒。方世军辨认笔录:辨认出阿坤(袁荣坤)、张义(张海军)、小凤(何江凤)、小雨(黄丽萍)。本院认为,被告人方世军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提请本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方世军定罪处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方世军于2016年3月7日、3月9日、3月14日、3月16日、3月17日、3月18日、3月22日、3月24日贩卖毒品给袁荣坤的直接证据均只有吸毒人员的陈述,双方的微信记录仅显示袁荣坤有向被告人方世军要求购买毒品,但不能显示方世军有向袁荣坤交付毒品并收取毒资,被告人方世军亦对此予以否认,故上述指控证据亦不足,本院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方世军否认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黄丽萍、何江凤及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方世军第二次给毒品给何江凤应认定为赠与的意见,黄丽萍、何江凤的证言证实向方世军购买毒品的时间、地点均与方世军供述给毒品黄丽萍、何江凤相吻合,方世军作为贩毒人员,其供述赠与毒品给该二人的辩解不合理,本院不予采纳,另,被告人方世军第二次贩卖毒品给何江凤,虽然并未支付毒资,但双方已经就毒品数量、价格进行了约定并交付了毒品,毒资暂时未支付并不影响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性质,故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该部分意见,本院均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方世军否认贩卖毒品给吸毒人员张海军的辩解意见,经查,该宗贩卖毒品的事实有张海军的证言及张海军与方世军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红包记录予以证实,故被告人方世军的该辩解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方世军及其辩护人的其他意见,经查基本属实,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方世军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方世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3月29日起至2020年3月28日止;罚金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二、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 哲审 判 员 刘 超人民陪审员 林顺家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日书 记 员 林碧珊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