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芷执字第80号
裁判日期: 2016-09-15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杨学礼与李辉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芷江侗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芷执字第80号本院于2015年5月4日立案受理的杨学礼申请执行李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李辉已偿还申请执行人杨学礼200000元。对于借款本金25万元的利息及所欠杨学礼在2014年6月21日之前产生的借款利息5万元,申请执行人杨学礼自愿放弃。对于剩余标的款5万元,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即被执行人李辉父亲李泽海自愿担保,同意于2016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剩余欠款5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