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吉0382刑初47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7-01-19

案件名称

刘树杰交通肇事一案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双辽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辽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甲,刘某,张某某,刘某丙,曹某某,曹某甲,曹某乙,曹某丙,曹某丁,齐某某,齐某甲,齐某乙,葛某某,李某某,李某甲,李某乙,李某丙,曹某戊,刘树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兰浩特支公司,韩某某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九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