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0702刑初173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9-21
案件名称
被告人田建林运输毒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汉中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建林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陕0702刑初173号公诉机关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田建林,男,1966年1月2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陕西省略阳县人,无业。1987年7月因赌博、盗窃被劳动教养三年;1996年9月17日因犯抢劫罪被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8月18日减刑释放。2016年4月13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2日因涉嫌运输毒品罪经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汉中市汉台区看守所。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汉区检公诉刑诉(2016)1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田建林犯运输毒品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书面建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开庭审理。经征询被告人田建林同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员喻晓玲依法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田建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11日21时许,被告人田建林从汉中乘坐火车去成都,4月12日6时到达成都后,在成都火车站广场附近从一彝族女人(身份待查)手中,用5000元现金购买17克毒品海洛因,并向贩卖毒品的彝族女人索要了一点冰毒。田建林在成都城北客运站厕所吸食少量海洛因毒品后于9时乘坐一辆车牌号为川AK08**大巴车【成都至西乡(汉中)】返回汉中。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民警对途经京昆高速公路宁强县高家坪收费站的该大巴车检查时,在大巴车上从田建林身上查获疑似海洛因毒品两小包和疑似冰毒一小包。经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从田建林处查获的两小包疑似海洛因毒品中检出海洛因成分,净重16.291克;一小包疑似冰毒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0.323克。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建林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非法运输海洛因16.291克、冰毒0.323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田建林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辩称其行为不应定性为运输毒品罪。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并经庭审举证、质证,证据来源合法,真实有效,相互印证,足以认定,予以采信:1、受案登记表;2、指定管辖批复;3、证人徐某某证言;4、证人袁某某证言;5、被告人田建林乘车车票;6、现场检查笔录、辨认笔录及照片尿液样本提取笔录、汉公汉台尿检字(2016)225号现场检查报告书;7、扣押物品清单、毒品收据;8、汉中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陕)公(汉)鉴(理化)字(2016)066号毒品检验报告;9、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96)中刑初字第58号刑事判决书、陕西省渭南监狱(2014)释字第187号释放证明书;10、视频截图及照片;11、抓获经过;12、被告人户籍证明、身份信息;13、被告人田建林供述。本院认为,被告人田建林系吸毒人员,其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非法购买毒品海洛因16.291克、甲基苯丙胺0.323克,购买后随身携带、乘车返回途中被查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运输毒品罪。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吸毒者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无证据证明其是为实施贩卖毒品等其他犯罪,毒品数量较大的,以运输毒品罪定罪处罚。据此,对被告人田建林在庭审中辩解的其行为不应以运输毒品罪定罪的辩解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田建林于1996年9月17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8月18日减刑释放,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以上之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田建林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李洪良人民陪审员 郭 恒人民陪审员 纪秀芳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张思雨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