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681民初1465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1-23
案件名称
李辰与王曼、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涿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涿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辰,王曼,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681民初1465号原告李辰,男,1988年3月2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静海县。委托代理人刘晖,河北路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曼,女,1992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高碑店市。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住所地保定市朝阳南路**号。负责人周建强,经理。委托代理人葛毅,系该公司员工。原告荣禹诉被告王曼、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荣禹及代理人刘晖、被告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代理人葛毅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曼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现本案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5年12月23日19时30分许,被告一驾驶冀F×××××小型越野客车在涿州市西关宾朋加油站东侧由南向东左转弯时,与魏俊龙驾驶原告所有的京B×××××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致双方车辆损坏,京B×××××乘车人荣禹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一负事故全部责任,荣禹及魏俊龙无责任。因交通事故造成原告车辆损坏,被告对原告损失未赔偿。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鉴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499元整。2、判令被告二在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王曼未到庭,未提交书面答辩状。被告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辩称,事故车辆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三十万元,被保险人和行驶证车主为王曼,请法院查明事故真实性、驾驶人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是否合法有效,属于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我公司特别约定:1、本保单第一受益人为凯枫融资租赁(杭州)有限公司。2、被保险车辆按照非营业性质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在以盈利为目的的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3、在发生保险索赔时,理赔金额5000元(含)以下,不必通知第一受益人,理赔款直接赔付至被保险人账户;理赔金额5000元以上,需要通知第一受益人,理赔款直接赔付至第一受益人账户。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23日19时30分许,被告王曼驾驶冀F×××××小型越野客车在涿州市西关宾朋加油站东侧由南向东左转弯时,与魏俊龙驾驶原告李辰所有的京B×××××普通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致双方车辆损坏,京B×××××乘车人荣禹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涿州市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王曼负事故全部责任,荣禹及魏俊龙无责任。因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李辰车辆损坏,被告对原告损失未赔偿。查明,肇事车辆在被告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时处于保险期间内,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为三十万元。查明,交通事故造成原告李辰所有的京B×××××摩托车车损7399元、评估费损失100元,合计7499元。上述事实有原告身份证、事故认定书、车损鉴定书、肇事车辆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商业险保单、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评估费票据及各方当事人陈述在卷佐证。本院认为,被告王曼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致原告李辰车辆受损,对于原告李辰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合理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作为肇事车辆的保险人,应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及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辰车损2000元,在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李辰车损5399元、评估费100元,合计7499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中华联合保定支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方应在提交上诉状至上诉期满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向本院交纳上诉费用,逾期不交纳按自动放弃上诉处理。审 判 长 孙铁军代理审判员 刘 静人民陪审员 邢 倩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刘 莹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