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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京0114民初9062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8-30

案件名称

高玘诉高士海等法定继承纠纷一案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定继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京0114民初9062号原告高×1诉被告高×2、高×3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高×1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高×1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一千一百五十元,由原告高×1负担,已交纳。审判员 田 倩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周鑫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