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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785执1827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8-07-21

案件名称

王军与管蕾、管朝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军,管蕾,管朝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85执1827号申请执行人王军。被执行人管蕾。被执行人管朝。本院在执行王军与管蕾、管朝民间借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执行能力。依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付深平审判员  张坤涛审判员  聂 磊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曹仲良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