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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224执991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9-01

案件名称

杨乘与陈战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卢氏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卢氏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乘,陈战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224执991号申请执行人杨乘,男,1976年12月25日生,汉族。被执行人陈战友,又名陈占友,男,1971年1月2日生,汉族。本院受理杨乘申请执行陈战友民间借贷一案,卢氏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豫1224民初96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战友已将义务履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6)豫1224民初96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段宇飞审 判 员  朱金鹏代理审判员  陈金斗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郝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