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东红民初字第1359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16
案件名称
原告胡某诉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昌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某,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
全文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东红民初字第1359号原告:胡某,男,年月日生,汉族,住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姚懿,系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3601201210452826。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商业金融、办公楼-A2802室。法定代表人:许某。原告胡某诉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姚懿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本院公告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4年1月11日,原、被告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2999号紫阳明珠一期办公楼2304室(第23层)的室内装修交由被告负责施工;工程造价为26000元;工期为45天(以物业核发的进场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起始时间)。合同签订后,原告分别于2014年1月11日支付定金12000元,于1月15日支付3600元。由于被告至今未履行合同义务,已造成原告重大经济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返还原告预付款15600元,并承担违约金15600元,同时解除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1日,原、被告签订《施工合同》一份,约定:原告将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2999号紫阳明珠一期办公楼2304室(第23层)的室内装修交由被告负责施工;工程造价为26000元;工期为45天(以物业核发的进场施工许可证的时间为起始时间);合同签订后1日内,原告支付被告不少于合同总价60%的预付款15600元,施工15天内,原告支付被告合同金额35%的工程款9100元,工程竣工验收完毕2天内,原告支付被告合同金额5%的工程款1300元;如因被告原因拖延工期,应向原告支付装修金额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4年1月11日向被告支付装修定金12000元。1月15日,原告又按被告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向被告法定代表人许某的个人账户转入3600元。2015年12月17日,原告以被告违约并造成损失为由,诉至本院。上述事实有原告的当庭陈述及原告提供的房屋产权证书、《施工合同》、收据、银行客户回单等证据在案予以佐证。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施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均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合法有效,当事人均应按约履行各自合同义务。由于双方合同目的未在合理时间内实现,故原告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已付款15600元,本院予以支持。由于原告未提供证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以明确施工起始时间,故其将合同的不能履行完全归责于被告,证据不足,故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15600元,本院不予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视为放弃抗辩权。据此,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胡某与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二、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胡某15600元。三、驳回原告胡某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江西许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230元,由原告承担615元,由被告承担615元,该款随同上述款项一并支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逾期视为放弃上诉。审 判 长 陈 明人民陪审员 李 萍人民陪审员 付美丽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郭 骏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