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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粤0105执信1310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28

案件名称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壁莹、庞建文、李敏玲、郭月萍合同纠纷2016执3248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粤0105执信1310号本院在执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李某甲、庞某、李某乙、郭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某甲、庞某、李某乙、郭某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敏玲(公民身份号码440602XXXXXXXX0623)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