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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329民初1110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伊川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伊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

全文

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329民初1110号原告: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住所地洛阳市伊川县平等乡古城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9xxxx。法定代表人:石铁拴,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张西贤,伊川县城关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老村社区沙博工业园12号厂房二,组织机构代码70xxx。法定代表人:林军,该公司总经理。原告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8月2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西贤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付清欠款305000元;2.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及赔偿损失;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5年3月6日,原、被告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供给被告“砺”牌标刚玉46#25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吨;36#25吨,不含税单价6200元/吨(如含税另议);共计50吨,总价款305000元。结算方式及期限:“此批货款在收到货物30天内结清货款,如要第二批货,则第一批货款必须结清。”并明确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原告方人民法院裁决。同时还约定:“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此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均应予赔偿。”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5年3月20日给被告送货交付高温棕刚玉高堆密砂一级F36#25吨,单价6200元/吨;高温棕刚玉高堆密砂一级F46#25吨,单价6000元/吨;总货款为305000元。运费310元/吨,总计运费15500元,被告也应当予以赔偿。但原告供货后,被告迟迟不予支付货款。2015年7月2日,被告给原告出具还款计划,2015年8月5日又出具承诺书,但均未按约履行。被告未作答辩。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三,被告未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本院予以采信。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原、被告双方于2015年3月6日签订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应“砺”牌棕刚玉系列粒砂度,其中BMK高温锻烧砂F砂46#25吨,不含税单价6000元;36#25吨,不含税单价6200元;货款总价值305000元。同时约定,由供方承担汽运运费,货款在收到货物30日内结清,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原告方人民法院裁决。原告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货物,但被告一直未支付货款。原告于2016年4月7日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货款305000元及逾期利息并赔偿损失,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认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原告向被告供应高温锻烧砂由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及货物出库单为证,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305000元,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原告诉求的逾期付款利息,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被告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6年4月7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的利息;关于赔偿损失的诉求,原告未提供相关证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货款305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4月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伊川县东风磨料磨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75元,由被告深圳市浩信力砂轮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王桥坡审 判 员  范新伟人民陪审员  岳星星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岳永信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