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25执保12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米仁明与被执行人湖南衡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保靖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保靖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25执保12号原告米仁明与被告湖南衡州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2016)湘3125民初397-1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已部分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