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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辽0105执231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烟台市莱山区新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与被执行人邵夷简,沈阳金杯模具厂等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烟台市莱山区新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邵夷简,沈阳金杯模具厂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全文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辽0105执2316号申请执行人烟台市莱山区新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邵夷简被执行人:沈阳金杯模具厂等申请执行人烟台市莱山区新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邵夷简,沈阳金杯模具厂等纠纷一案,本院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鲁0613民初150号之二民事判决书,向被执行人邵夷简,沈阳金杯模具厂等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邵夷简,沈阳金杯模具厂等按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裁定如下: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70000元至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 刘 展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冰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