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7执恢83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9-22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83号(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与李国平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83号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李国平: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与李国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04)绥民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17897元,于2016年8月2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文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翔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