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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527执恢83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09-22

案件名称

2016湘0527执恢83号(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与李国平结案通知书

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绥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7执恢83号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李国平: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与李国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唐满姣、李明远、肖金妹、李小善、李小斌的申请,依据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2004)绥民初字第119号民事判决书立案恢复执行17897元,于2016年8月23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判员  杨文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翔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