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722执520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卢红伟、张世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单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单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卢红伟,张世立,王尊义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722执520号申请执行人卢红伟,男,1969年出生,汉族。被执行人张世立,男,1965年出生,汉族。被执行人王尊义,男,1962年出生,汉族。上列当事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2015)单民初字第13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也未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案暂时无法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山东省单县人民法院(2015)单民初字第1328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陈光纯审判员 刘善福审判员 胡新会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董国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