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0421执2249-1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12
案件名称
苏亚拉图与达胡巴雅尔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苏亚拉图,达胡巴雅尔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421执2249-1号申请执行人:苏亚拉图,男,蒙古族,职工。被执行人:达胡巴雅尔,男,蒙古族,职工。申请执行人苏亚拉图与达胡巴雅尔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2月10日作出的(2015)阿鲁民初字第7606-1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被执行人达胡巴雅尔在建设银行的工资账户,现因达胡巴雅尔已全部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申请执行人苏亚拉图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达胡巴雅尔在建设银行的工资账户的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达胡巴雅尔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旗支行账户的冻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丁洪波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崔丽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