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03刑申4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21
案件名称
罗建新诈骗罪申诉、申请驳回申请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2016)粤03刑申46号罗建新:你因犯诈骗罪一案,不服本院作出的(2015)深中法刑二终字第1024号刑事裁定,以该案认定事实错误、量刑不当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本院认为,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你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你已着手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本案一、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你的申诉意见,本院不予采纳。综上,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再审条件,予以驳回。特此通知。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