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104执恢13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6-12-29
案件名称
王XX与李XX离婚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王XX,李XX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104执恢138号申请执行人王XX,住哈尔滨市道外区。被执行人李XX,住哈尔滨市道外区。本院在执行王XX申请执行李XX离婚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给付义务,该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2016)黑0104执恢13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温新生审判员 王文泉审判员 崔卯元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罗 燕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