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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0502执801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杨裕平、刘秋菊、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北海公司、北海海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桂0502执801号杨裕平、刘秋菊、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北海公司、北海海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杨裕平等申请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北海公司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北海海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北海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