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1125民初3022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7-03-24
案件名称
蒋磊与闻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磊,闻雪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125民初3022号原告:蒋磊,男,1989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定远县。被告:闻雪,女,1991年8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定远县。原告蒋磊与被告闻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4日立案受理时适用简易程序。本院认为:由于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崔鹏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谢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