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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125民初3022号

裁判日期: 2016-08-23

公开日期: 2017-03-24

案件名称

蒋磊与闻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定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定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磊,闻雪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1125民初3022号原告:蒋磊,男,1989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安徽省定远县。被告:闻雪,女,1991年8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定远县。原告蒋磊与被告闻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7月4日立案受理时适用简易程序。本院认为:由于被告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相关诉讼文书,该案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判员  崔鹏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谢李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