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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吉0605执40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1-15

案件名称

宁淑艳罚金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406号江源区人民法院:宁���艳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6年6月29日扣划宁淑艳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保证金交纳执行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纪金宏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 程 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