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0605执40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1-15
案件名称
宁淑艳罚金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吉0605执406号江源区人民法院:宁���艳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吉0605刑初10号民事判决书,已于2016年6月29日扣划宁淑艳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保证金交纳执行款,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纪金宏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 程 杨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