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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181民初2804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2

案件名称

倪小亮与昂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倪小亮,昂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181民初2804号原告:倪小亮,男,1988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被告:昂涛,男,1995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本院于2016年7月5日受理了原告倪小亮诉被告昂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周立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昂涛下落不明,需要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周立群代理审判员  蒋 琰人民陪审员  戴泰根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 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