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皖0181民初2804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2
案件名称
倪小亮与昂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倪小亮,昂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皖0181民初2804号原告:倪小亮,男,1988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被告:昂涛,男,1995年4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巢湖市。本院于2016年7月5日受理了原告倪小亮诉被告昂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周立群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昂涛下落不明,需要依法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为此,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 判 长 周立群代理审判员 蒋 琰人民陪审员 戴泰根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张 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