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0105执1487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0-19

案件名称

黄立辉、吴洛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湘0105执1487号申请执行人向晓丹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黄立辉、吴洛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晓丹申请将被执行人黄立辉、吴洛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黄立辉、吴洛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黄立辉、吴洛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