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京知民初字第1944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贵州永红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北京欧尚超市有限公司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01年)》: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九条第一款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