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冀0302刑初37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魏某妨害公务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秦皇岛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魏某
案由
妨害公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冀0302刑初376号公诉机关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魏某,无业,2016年1月5日因涉嫌犯妨害公务罪被取保候审。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以海检一刑诉(2016)30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魏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6年5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白宝忠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魏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某于2015年12月15日酒后滋事,并对出警劝阻的民警进行殴打,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魏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指控的事实有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相关书证等证据证实。请求对被告人魏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被告人魏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部供认不讳。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15日,被告人魏某酒后在秦皇岛市海港区,无故踹李某家门滋事。民警耿某、协勤王某甲等人出警对被告人魏某进行劝阻,并核查其身份时,被告人魏某对耿某、王某甲进行殴打,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经鉴定,耿某、王某甲的损伤程度均已构成轻微伤。本案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已和解解决,耿某、王某甲为被告人魏某出具书面谅解意见。上述事实,有经庭审举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被告人魏某的供述和辩解证实:其和朋友田浩源、马龙、严福奎在西港路左邻右舍饭店喝酒。酒后,其与朋友分开回家。走到海港区一家门口后,其使劲敲门,门没开,就用脚踹门。民警出警后将其送回宿舍。在此过程中,其用鞋打民警并与民警撕扯。2、证人耿某、王某甲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15年12月15日21时21分李某报警称,某小区5-4-4有人用脚踹他家门。接警后,副所长耿某带领武警干部张晓雷、协警王某甲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醉酒男子正在踹门,民警进行制止并了解情况。报案人称不认识该男子,该男子已经踹门好长时间了。民警查看李某家防盗门发现有部分变形,由于该男子处于醉酒状态无法说明身份情况和具体住址,于是耿某安排张晓雷进一步了解受害人情况,耿某和王某甲带该男子回家,经多方查找到某小区2栋3单元1号是该男子住处。民警将醉酒男子送回住处对其身份进行核查时,该男子趁民警不备脱下自己的鞋子殴打了耿某和王某甲。后民警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核查辨认,该男子即为本案被告人魏某。3、证人李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12月15日21点,他和妻子在家看电视,听见有人敲门,开门之后看见一男的,他就问那男子找谁,那男的就说对不起。后经询问,那男子也不说是找谁的,然后他就关门回家了。后来那男的就来踹他家门。他开门制止。那男的也说不清是干啥就一直踹他家门,然后我就报警了。4、证人王某乙、张某的证言证实,今天魏某喝醉了,是民警送达回来的。民警送魏某回来之后给魏某要身份证,魏某就骂民警。民警就劝阻魏某,后来魏某又把鞋脱了,拿着自己的鞋子往民警身上打。我看见魏某拿着鞋子乱挥,民警劝说无效,后将魏某带走了。5、人身损伤检验鉴定书证实:耿某因钝性外力作用致头部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王某甲因钝性外力作用所致面部软组织损伤,其损伤程度已构成轻微伤。6、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西港路派出所证明证实:耿某系西港路派出所所长;王某甲系西港路派出所辅助工作人员。7、谅解书证实:被告人魏某已对耿某、王某甲进行了民事赔偿并取得了耿某、王某甲的谅解。8、上述事实有物证照片等书证在卷佐证。9、户籍及现实表现证明证实:被告人魏某犯罪时已年满十八周岁,无违法犯罪记录。10、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证实:被告人魏某系被公安机关抓获。本院认为,被告人魏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考虑被告人魏某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故对被告人魏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魏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长 赵林林人民陪审员 张 楠人民陪审员 朱春留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刘 磊。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