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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湘0406执26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3

案件名称

刘爱民与衡阳御都华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衡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406执266号申请执行人刘爱民就与被执行人衡阳御都华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16年6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已生效的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2015)雁民二初字第502号民事判决书。经审查立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按照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和申请执行人刘爱民申请执行的内容,本院已于2016年7月27日从被执行人衡阳御都华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银行帐户上扣划执行款9233元至本院帐户,并于2016年8月17日将该款退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刘爱民,申请执行人刘爱民同意本案执行完毕。本案已于2016年8月22日执行结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