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2222民初2036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8-24
案件名称
于小红诉白额日德木图离婚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法院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某某,白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内2222民初2036号原告于某某,女,1981年9月9日出生,蒙古族,科右中旗人,农民,住科右中旗。被告白某某,男,1980年2月2日出生,蒙古族,科右中旗人,农民,住科右中旗。本院在审理原告于某某诉被告白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某某于二0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白某某的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于某某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于某某撤回对被告白某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100.00元由原告于某某负担。审判员 白翔林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吴 昊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