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3130执245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0-27
案件名称
李世吉与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权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龙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龙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龙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3130执245号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院执行的李世吉申请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物权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35000.0万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