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0804执保103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申请人李琴与被申请人荆门万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荆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琴,荆门万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鄂0804执保103号申请人:李琴,女,1978年10月14日生,住荆门市东宝区。被申请人:荆门万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公司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朝阳号1号。法定代表人XX,该公司总经理。案由:诉前财产保全纠纷。(2016)鄂0804财保103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审判员 解兵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邱波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