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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84民初4279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刘玉荣诉河南坤宇置业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郑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84民初4279号之二本院2016年8月11日对原告刘玉荣诉被告河南坤宇置业有限公司、赵桂琴、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0184民初4279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裁定书第二页第二行的“……申请人申军勇……”现更正为“……申请人刘玉荣……”。审 判 员  李晓莉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王 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