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豫0184民初4279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7-06-26
案件名称
刘玉荣诉河南坤宇置业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郑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豫0184民初4279号之二本院2016年8月11日对原告刘玉荣诉被告河南坤宇置业有限公司、赵桂琴、郑州现代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豫0184民初4279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裁定书第二页第二行的“……申请人申军勇……”现更正为“……申请人刘玉荣……”。审 判 员 李晓莉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王 博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