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6)湘0524刑初231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08

案件名称

罗某乙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罗某乙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七十九条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湘0524刑初231号公诉机关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罗某乙,曾用名罗某甲,医生。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4月21日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5日隆回县公安局对其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年7月20日本院决定对其继续取保候审。现在家。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隆检公诉刑诉[2016]212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某乙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7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菊花、被告人罗某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2月7日下午2时许,被害人范某戊到被告人罗某乙所开的诊所内催问罗某乙所借的人民币2000元时,双方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罗某乙将范某戊按倒在诊所内的一张椅子上,并用拳头殴打范某戊的头部,范某乙等人见状将罗某乙拖开。范某戊被罗某乙殴打后说要砸烂罗某乙诊所内的柜台,于是罗某乙又拿起诊所里的一把橘红色的圆形钢管凳子朝范某戊连续砸了几下,致范某戊右手手背处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范某戊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上述事实,被告人罗某乙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告人罗某乙的供述及户籍证明;被害人范某戊的陈述;证人范某甲、范某乙、范某丙、肖某、范某丁的证言;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照片;到案经过等证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另查明:1、2016年5月4日,被告人罗某乙与被害人范某戊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罗某乙赔偿范某戊各项损失人民币36000元(已兑现),范某戊对罗某乙表示谅解。上述事实,有调解协议书、谅解书予以证明,可以认定。2、经本院委托隆回县社区矫正机构对罗某乙进行庭前社会调查评估,隆回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罗某乙实行社区矫正。上述事实,有隆回县社区矫正机构出具的调查评估意见书予以证明。本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某乙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罗某乙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因纠纷引起,被告人罗某乙真诚悔罪,通过赔偿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范某戊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侦查机关已对其取保候审,其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亦建议对其实行社区矫正,故对被告人罗某乙酌情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罗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持本判决书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夏日辉人民陪审员  吴 萍人民陪审员  邓慈燕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代理书记员  阳建林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