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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0602执794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05

案件名称

白天成、毕玉娥与刘宏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白天成,毕玉娥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602执794号申请执行人白天成。申请执行人毕玉娥。被执行刘宏。本院在执行(2016)黑0602执794号白天成、毕玉娥申请执行刘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宏买卖合同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6)黑602民初361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陈晶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王镭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