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09民初63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0-18
案件名称
(1)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舟山市定海东方威尼斯娱乐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舟山市定海东方威尼斯娱乐城
案由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09民初63号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401室。法定代表人:王化鹏,总干事。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华盛,浙江品正恒联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舟山市定海东方威尼斯娱乐城,住所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新桥路***号。经营者:陈建军。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被告舟山市定海东方威尼斯娱乐城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11日立案。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与被告舟山市定海东方威尼斯娱乐城达成和解为由,表示不再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撤回起诉处理。审 判 长 奚安娜审 判 员 曹 敏人民陪审员 王骏涛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代书 记员 戎 喆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