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02执60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7-02-09
案件名称
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牛太太乳业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执608号申请执行人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奎章,董事长。委托代理人刘承祥,山东鲁能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山东牛太太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松华,经理。上列当事人因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青知民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于2016年7月20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该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人民币180000.0元。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查询了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在执行中经调查,被执行人不服本院(2015)青知民初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已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所依据的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八)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6)鲁02执608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韩明升审判员 陈钢成审判员 宋振政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夏照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