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鲁1002执2007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28
案件名称
李秀与威海世丽服装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威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秀,威海世丽服装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02执2007号申请执行人李秀,女,汉族。被执行人威海世丽服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生效的(2016)鲁1002民特246号民事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威海世丽服装有限公司银行存款3000.00元,并已过付与申请执行人。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2016)鲁1002民特246号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建涛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刘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