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粤13刑终377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吴明宙、熊维菊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吴明宙,熊维菊,刘增广,崔静静,梁小栋,吴细组,胡勇奇,杜亚明,廖炜,吴凯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12-31
吴明宙、熊维菊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二审刑事裁定书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
刑事案件
二审
吴明宙,熊维菊,刘增广,崔静静,梁小栋,吴细组,胡勇奇,杜亚明,廖炜,吴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