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524执保50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6-09-19
案件名称
易波、郭凤丽与曾晖财产保全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524执保50号易波、郭凤丽、曾晖:关于申请执行人易波、郭凤丽与被执行人曾晖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16年8月22日依据本院已生效的(2015)隆民一初字第2094-1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封曾晖位于隆回县桃洪镇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二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2015)隆民一初字第2094-1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保全完毕。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