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江法执字第1028号

裁判日期: 2016-08-22

公开日期: 2017-05-07

案件名称

刘芳、谭慧珊与周权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江法执字第102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芳、谭慧珊与被执行人周权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周权广向本院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周权广从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